您當前位置 : 首頁 電商百科 網店出售:防價格欺詐,電商將負連帶責任
隨著電商平臺的越來越多,競爭也是越來越激烈。為了吸引顧客,“優惠折價”常常是電商行業常用的一種營銷手段。據網店出售搞號網獲悉,6月24日,國家發改委發文解釋新實施的《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》有關條款,對“虛假優惠折價”等作出詳細解釋。“優惠折價”等促銷語鋪天蓋地,這些用詞以后可能要慎用了。
無銷售記錄產品促銷不得用“原價”
對比此前的規定,此次國家發改委針對規定的說明條款更多、更詳細。新規說明條款對“虛假優惠折價”“虛構原價”等有了更全面、詳細的解釋。市場人士認為,“原價”、“原售價”、“成交價”以后在促銷活動中要慎用了。新規指出,“原價”是指經營者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,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;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,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。
同時,新規還要求,應當準確標明被比較價格的含義,且能夠證明標示的被比較價格真實有依據。另外,經營者對未銷售過的商品開展促銷活動,不得使用“原價”等類似概念,誤導消費者認為該商品在本經營場所已有成交記錄。對于商家熱衷的贈券、積分返利,按照新規,附加使用條件要在贈券或者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確標示。
明確電商平臺連帶責任
此次新規也提到了電商平臺的連帶責任。第三方電商平臺首頁虛構商家低價、虛構商家促銷活動、強制平臺商家虛假標價,第三方電商平臺都將被視為價格欺詐的主體。搞號網記者發現,濫用參考價格的問題存在于不少電商平臺。新規出臺后,各家電商的執行力度不一。據媒體報道,遭遇職業打假人舉報,被北京市發改委罰款50萬元的一電商平臺已經悄然撤去了“原價”等類似參考價格的說法,只標明市場價。
昨日,記者在另一電商平臺上看到,某剃須刀品牌父親節促銷活動打出了“3件6折、2件7折”的宣傳語,點擊進入后發現,對比以往,每一件商品有哪些優惠都在產品陳列頁面有清晰的標志。此前,不少商家每件商品的促銷信息只有點擊商品、在下一級頁面上才能看到。不過,仍有電商平臺并未作出相應調整。
新規有望推進電子商務立法
對于此次出臺的禁止價格欺詐新規,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孟慶國認為,這次規定的出臺是在長期的實踐中針對電商發展、不規范促銷信息泛濫作出的調整,在實踐中,法律的制定往往落后于市場發展。從法律效力上來看,孟慶國稱,發改委出臺的規定對商家也具有一定約束力,在不違反上位法的條件下,對以往法律規定的空白有補充作用。
對于業內呼吁已久的電子商務法,孟慶國表示,盡管電子商務立法尚未落實,不過這次發改委新規在一定程度上有實驗意味,根據電子商務發展中存在的現實問題作出規范、提出應對措施,積累一定經驗后,可以提出立法建議,上報國務院、提交全國人大審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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